時間 : 2024-11-19
導讀:進幾年要問我國老百姓最關注的是什么,房價絕對是排名靠前的。的確,自從2000年以后商品房的價格那是逐年增漲啊。而伴隨著房價的增長,商品房這個不動產的法律案件也是逐年遞增,今天小編就聊聊大家都關注的不動產交付問題。
所謂的不動產,也就是不能國家規(guī)定不能移動的產業(yè),包括住房,礦藏等等。交付這個詞就更簡單了就是交給付出的意思。不動產交付就是指將不動產售賣或者贈與的一個過程,下面小編就通過一個典型的案例來和大家說下不動產交付。
甲有一套商品房,因為急用錢就將房子賣給了乙,乙全款付費,甲將房本給了乙,但是沒有過戶。過了兩年,乙又將房子賣給了丙,丙也是全款付費,乙將房本給了丙。房價增長過快甲就后悔了,要將房子要回來,并聲稱房子沒有過戶所以還是甲的,并將乙和丙告上了法庭。
這個案件一出就引起了群眾熱議,群眾的意見一般分為以下這三種。
第一, 房子應該歸還給甲。因為雖然甲將房子的房產證以及產權證給了乙,但是在相關部門沒有登記,根據(jù)國家法律規(guī)定不動產應該是以登記信息是為交付成功,所以乙不算是房子的所有人,乙和丙的協(xié)議也就是不生效的了。綜上所述房子的所有權還應該是甲。
第二, 房子應該歸還給甲,丙有權向乙要求賠償。和第一種看法一樣,認為產品沒有更改登記所以房屋還應該是甲的,還認為乙沒有房屋所有權,卻私自將房子賣給了丙,所以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對丙給與賠付。
第三, 房子還是歸于丙方。甲乙雖然沒有辦理產權變更登記,但是已經(jīng)完成了實際交付形式了,所以甲乙之間的房屋過戶手續(xù)應該是合法的,乙將房屋賣給丙也是合法的,丙是最終的房屋所有人應該受到法律保護。
小編個人也是比較支持第三種看法的,畢竟房價的增長使之前買房子的人都會有些悔意,如果支持第一種方案,那么將損害更多人的利益。雖然最后房屋給了丙,但是也是費了一番周折的。
通過上面的這個案例大家對不動產交付應該了有了大概的了解了。小編建議以后大家在購買這些不動產的時候不要怕費時間多跑幾個部門把手續(xù)辦齊全了,并且還要保留各項憑證以保證大家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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